浙江南德电气为充分提高电流设备处理和减少电能输送中的损耗,帮助电力部门从整体社会经济效益角度出发,对要求不同功率因素标准的用户,执行不同功率因素调整电费的奖励办法。供电部门一般要求用户的无功功率就地平衡,即不过多地吸收系统的无功功率,也不向系统倒送无功功率。因此无功功率的最低目标是达到规定的功率因素标准,当然是越高越好,尽量使其接近1.0。
用户的功率因素低,必然要从电网中吸收大量的无功功率,这样就降低了电力设备的出力、增加了损耗;反过来,如果用户发生过补偿,向电网倒送无功功率,必然严重影响电能质量、危害电网安全运行、形成谐振及抬高电网电压。
电力管理部门对无功补偿后功率因素的要求,必须是满足考核标准,功率因数越高越好,但绝不容许无功倒送,即功率因素接近1.0而不是等于1.0。因此,用户进行无功补偿的容量必须满足功率因素考核标准,但不能发生过补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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